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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认证,早抵扣。
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抵扣联,应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,属于抵扣范围的,应在当月进行发票认证。 最迟从开票日期第二天起计算90天内,进行认证和抵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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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税务机关认定“销防税号认证不符”以及“发票号码”、“发票代码”有误的或认证不符的,税务机关将发票退还企业,企业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。
对由于污损、褶皱、揉搓等原因无法辨认造成“无法认证”的发票,企业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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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。
无法使用本系统替别的企业认证他们的发票。每个企业的网上认证系统,是以该企业的纳税人代号作为唯一标志,在所属分局进行唯一开户的,因而每个企业的网上认证系统都是唯一的,只能识别和认证本企业的发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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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描错误:扫描得到的数据和发票票面数据不一致。
有以下原因和相应解决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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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因 |
解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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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放置错误 |
正确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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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污损、揉皱等 |
手工录入/大厅认证/重新开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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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描仪参数设置错误 |
正确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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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那些用于认证的信息,即7项关键要素明文和84位密文。
7要素:发票号码、发票代码、开票日期、发票金额、发票税额、销方税号、购方税号。
7要素明文和84位密文是扫描时需要扫描的信息,所以要尽量保证票面上打印有这些信息的区域清晰和发票的平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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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查询统计——认证结果统计查询,点击“本地查询”;或服务器数据远程查询,点击“远程查询”可查询到已认证通过并存储到所属税务机关的发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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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要检查原因。造成认证不符的原因很多,有扫描识别错误、网络传输错误、认证错误等,但最大的可能是扫描识别错误。请按第4点描述的方法解决。对第一次认证不符的发票,依据发票票面相关信息进行修改,重新上传认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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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进行发票扫描时,对由于扫描不清需要修改的,要严格按照发票票面数据一致的原则进行,严禁将所扫描或录入的电子信息随意改动与发票票面不一致。
另外,要尽量一次性修改完所有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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